統一編號:76670818
登記機關:基隆市政府
負責人姓名:張文祥
出資額(元):200,000
現況:歇業/撤銷
資本額(元):200,000
組織類型:獨資
地址: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8O號1樓
郵遞區號快搜:基隆市中正區中船路8O號1樓 郵遞區號3+3查詢
核准設立日期:民國83年06月20日 (西元1994-06-20)
最近異動日期:民國83年06月20日 (西元1994-06-20)
大友有線電視播送行 基隆市營業項目
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衛星電視KU頻道、C頻道器材安裝、維護。
大眾捷運系統運輸:依大眾捷運法之規定,從事地面、地下或高架設施,不受其他地面交通干擾,使用專用動力車輛行使於專用路線,並以密集班次、大量快速輸送都市及鄰近地區旅客之公共運輸系統之行業。
櫃檯買賣:依櫃檯買賣事業管理規則之規定,以供給有價證券及其他金融商品為櫃檯買賣或交易,並規範該等商品櫃檯買賣事項之事業。(櫃檯買賣,指有價證券及其他金融商品在證券商之營業處所買賣或在櫃檯買賣事業設立之平台進行交易之行為。)
有線電視播送系統設計、按裝買賣。以下空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_ 有線電視類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業者申請改發有線廣播電視服務經營許可執照審查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6日通傳平臺字第10541040460號令發布 一、國家通訊傳播
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執行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建立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改發經營許可執照審查作業流程,特訂定本要點。 二、有線
電視 ...
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收視費用費 ...
一、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審核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
經營者)及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以下簡稱播送系統)申報之收視費用,依有線廣播
電視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三條第四項規定,設行政院新聞局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及
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收視費用費率審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二、本會任務如下
:.
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第一條本標準依有線廣播電視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條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所稱收視費用,指基本頻道收視費用、裝機費、復機費及
移機費。 第三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以下簡稱系統經營者)之基本頻道收視
費用每戶每月以新臺幣(以下同)六百元為上限。系統經營者不得對同戶分機另收基本
頻道 ...
台灣有線電視系統營運結構轉型 之研究
86 年12 月 新聞局完成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修正 87 年元月 行政院實施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修正案 87 年3 月 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於行政院會中修訂完成送立法院審議 87 年4 月 十家有線電視播送系統通過交通部工程查驗 ...
有線電視產業競爭規範之研究(pdf) - 公平交易委員會
代企業集團,後者例如代理HBO、Cinamax等電影頻道的世代公司3。 (二)「電信產業
」:為方便與「網際網路」相關產業區分起見,本研究在此. 採取比較狹義的界定方式,
用以專指第一類電信事業而言,亦即「設置電信機線. 設備,提供電信服務之事業」4;
依國內電信產業目前營運及開放申請設立的情. 況,可以再區分為:經營綜合網路業務
( ...